公司治理
- Categories:投资者关系
- Time of issue:2021-01-22 09:54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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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scription:
Information
为维护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、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“证券法”)和其他有关规定,制定本章程。
公司系依照《公司法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公司系由武汉海特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,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,取得营业执照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724667038L。
公司于2017年7 月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[ 1165 ]号文核准,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,838,760 股,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。
公司注册名称:中文名称: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。英文名称: Wuhan Hiteck Biological Pharma Co., Ltd. 公司住所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。邮政编码:430056。
公司注册资本:人民币 103,355,040 元。
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
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,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,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、公司与股东、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,对公司、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。依据本章程,股东可以起诉股东,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、监事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,股东可以起诉公司,公司可以起诉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。
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、财务总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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